•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时能否将房产转给股东?
• 先说结论,当然可以。
(一)法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在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经股东会决议解散等情况下,可以解散。公司解散是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公司财产清算分配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据此,若进行公司清算,公司财产在支付相关费用、债务完毕后仍有剩余,可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若剩余财产为房产,也可据此转移登记给股东。
(二)实操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从法理上能够说得通,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问题。
1. 产权转移登记问题
经笔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公司清算情况下转移房产,需按照二手房买卖来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发布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文指南》,此情况申请转移登记资料包括: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属证书。
④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书。
⑤企业清算的提供清算报告和成立清算组或管理人的文件。
⑥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的家庭购房条件的,需提供:
《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已婚、离异和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居民,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不出具未婚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填报《婚姻状况声明书》。
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最近连续5年以上纳税证明或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⑦纳税相关证明材料
⑧其他必要材料。
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规定可看出,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过程中,不仅需提供公司清算报告等公司清算的相关文件,还需要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且受让人还需符合深圳不动产限购政策、具有相应购房资格。
2. 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的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因此,在公司清算时将房产作为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转让给股东,股东所得视为其股息。
股东若为公司,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此时不需缴纳税费。
股东若为个人,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应按20%税率缴纳税费。
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经笔者通过税务热线了解,公司清算情况下转移房产,在缴纳税费时一般也参照二手房买卖来办理,仍需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等。
可见,公司清算时将房产作为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在税务筹划方面,较买卖更优。但清算时的其他税费也不应被忽视,公司清算时必须将欠缴税费补齐,才可进行分配、注销等步骤。
此外,实际操作中还会由于个案的差异产生其他法律问题,与其自己一知半解把事情弄糟,不如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士去做。
维家家事,不仅守护您,还守护您的财富。
注:因各地法规、政策差异,本文涉及的实际操作部分以深圳市为例,具体案件还需具体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时能否将房产转给股东?
• 先说结论,当然可以。
(一)法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在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经股东会决议解散等情况下,可以解散。公司解散是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公司财产清算分配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据此,若进行公司清算,公司财产在支付相关费用、债务完毕后仍有剩余,可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若剩余财产为房产,也可据此转移登记给股东。
(二)实操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从法理上能够说得通,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问题。
1. 产权转移登记问题
经笔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公司清算情况下转移房产,需按照二手房买卖来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发布的《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文指南》,此情况申请转移登记资料包括: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权属证书。
④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书。
⑤企业清算的提供清算报告和成立清算组或管理人的文件。
⑥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的家庭购房条件的,需提供:
《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已婚、离异和未成年人提供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居民,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不出具未婚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填报《婚姻状况声明书》。
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最近连续5年以上纳税证明或交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⑦纳税相关证明材料
⑧其他必要材料。
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规定可看出,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过程中,不仅需提供公司清算报告等公司清算的相关文件,还需要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且受让人还需符合深圳不动产限购政策、具有相应购房资格。
2. 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的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因此,在公司清算时将房产作为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转让给股东,股东所得视为其股息。
股东若为公司,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此时不需缴纳税费。
股东若为个人,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应按20%税率缴纳税费。
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经笔者通过税务热线了解,公司清算情况下转移房产,在缴纳税费时一般也参照二手房买卖来办理,仍需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等。
可见,公司清算时将房产作为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在税务筹划方面,较买卖更优。但清算时的其他税费也不应被忽视,公司清算时必须将欠缴税费补齐,才可进行分配、注销等步骤。
此外,实际操作中还会由于个案的差异产生其他法律问题,与其自己一知半解把事情弄糟,不如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士去做。
维家家事,不仅守护您,还守护您的财富。
注:因各地法规、政策差异,本文涉及的实际操作部分以深圳市为例,具体案件还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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