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进行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男女双方离婚之后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只要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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