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和赠与的区别
遗赠和赠与,都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两者有相同处,但两者的差别也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
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2、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
3、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
4、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二、遗赠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成立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赠也是一种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立遗嘱的人为遗赠人,接受遣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的成立,须具备五个条件:
1、遗赠人有遗嘱能力;
2、没有违背法律的条款或内容;
3、受遗赠人于遗赠生效时尚生存;
4、受遣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
5、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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