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包括哪些
1.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劳动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私房,储蓄是公民个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林木,是指依法归公民个人所有的树木、竹林、果园等。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5.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6.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除上述财产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也可作为遗产,这主要包括:担保物权和依法可继承的用益物权;有价证券;以财物为履行标的的债权债务。
二、遗产的继承原则有哪些
1.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如其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但不列入继承顺序。
三、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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