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二、继承遗产的条件有哪些
继承遗产的条件有:
1.继承人须为继承开始时的生存之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因此已死亡或未出生的人无继承资格。
2.继承人须为位居继承顺序者,并非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应按先后顺序分别继承,顺序在后的继承人须在前一顺序无人继承时,方可继承。
3.继承人须为未丧失继承权者,虽然继承人有继承能力,又位居继承顺序,但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就可以享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时,继承人则丧失其继承人的地位。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135-028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