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个时间限制期。那么过了离婚冷静期多久可以离婚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过了离婚冷静期多久可以离婚吗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是诉讼离婚。只有协议离婚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诉讼离婚上法律并未规定离婚冷静期。
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带着材料去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具体的材料为: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有效的身份证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收到材料后会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申请。一旦撤回申请,本次协议离婚就失败,另外一方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至法院。
30天离婚冷静期期满后,男女双方需要在30天内再次去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在此期限内有一方没去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离婚失败。
因此,在过了30天离婚冷静期后,最快就可以在次日离婚,最晚在第30天办理离婚。如果超过了30天任何一方未去办理,也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过了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即可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任意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没有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不能就离婚等事宜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过后是直接领证吗
离婚冷静期过后不是直接领证。
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的。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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