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的爷爷奶奶要求看孙子可以,但是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拒绝,因为他们不享有探视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爷爷奶奶没有我国法律规定的探望权。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但仅限于孩子的父母。因此,爷爷奶奶没有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但在实践中,爷爷奶奶经过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可以对孩子进行探望,但不可强制进行探望。爷爷奶奶探望孩子时,不利于孩身心健康的,不可以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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