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怎么撤诉
离婚诉讼撤诉的方式:
1、原告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诉讼离婚撤诉条件
诉讼离婚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135-028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