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期间甚至是离婚判决之后,一方把未成年子女带走,让另一方见不到孩子的情况不在于少数,此类案子实践中屡见不鲜。
由于在司法实践中,缺乏惩治这种行为的法律规范,且未成年人的人身又不能强制执行,致使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人有恃无恐,成为维权难点问题。
离婚大战中孩子被抢走、被藏起来,该怎么办?司法机关有办法。全国妇联近日公布第四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其中一起就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解决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问题的成功案例。
该案为破解司法实践中离婚大战抢孩子、藏孩子这一难题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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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生婴儿遭父藏匿
联合执法母子团圆
陈某 (女) 与汪某 (男) 婚后感情不和,经常争吵。
2019年7月,陈某生下一子。孩子出生第三天,汪某将孩子带离,再无消息。
2019年9月,陈某到安徽省滁州市妇联信访请求帮助找回孩子。
妇联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因汪某一再出尔反尔而失败,遂引导双方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并为陈某申请了法律援助。
在不断寻找幼子、协商处理纠纷的过程中,见不到孩子的陈某情绪波动较大,失去了稳定的工作,妇联多次进行心理疏导,提供困难救助。
2020年3月,区法院判决孩子由陈某抚养,汪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但汪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仍将孩子藏匿在外地并拒绝见面。
区法院以汪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区公安分局侦办,公安分局审查立案后依法对汪某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此时,汪某及其家人才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配合案件执行。
2021年1月,在市妇联的见证下,汪某委托姐姐把孩子交给陈某,双方达成谅解,并协议确定对孩子抚养、探视的权利和义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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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胆敢挑战法律权威
司法机关亮剑出击
近年来,因离婚引起一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问题频发,有的当事人无视法院判决,光天化日下从幼儿园、学校甚至法庭抢走孩子,有的抢夺藏匿孩子后无心无力照料,干脆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有的给孩子输灌仇视另一方的思想。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另一方依法享有的监护、抚养、探望权利,也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有的矛盾纠纷愈演愈烈,酿成人身伤亡的恶性案件,影响极其恶劣。
造成这种乱象的原因在于,一些当事人认为抢夺、藏匿自己孩子的行为不违法,为了争夺抚养权提前谋划将孩子抢夺、藏匿起来,形成“共同生活”的既定事实。
本案中,司法机关相互配合,解决孩子被藏匿的问题取得成效。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移交后,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后对当事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最终,在法律的震慑下,迫使当事人回归理性,放下了恩怨,判决得到顺利执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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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
维护体现公平正义
“本案为解决离婚抢夺、藏匿未成年人子女问题提供了参考。”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说。
高莎薇认为,该起典型案例有两个方面的借鉴意义。
一是让全社会都知道藏匿孩子、抢夺孩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在抢夺、隐匿孩子的过程当中造成伤亡,还要追究当事一方的刑事责任。
二是,一旦出现这种违法行为,司法机关不会坐视不管,会对这种抢夺、隐匿孩子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亮剑出击,采取强制措施,惩治违法犯罪,向全社会表明司法机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态度。
高莎薇指出,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
首先剥夺了孩子享受父母双方抚养的法定权利,对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是侵害了另一方合法的监护、抚养和探视的权利,激化了夫妻双方甚至两个大家庭之间的矛盾,有的升级成为人身伤亡的刑事案件,影响极其恶劣。
本案中,人民法院攻坚克难、担当作为,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交区公安机关侦办,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使得抚养权判决得到顺利执行,妇联多次组织调解,及时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心理支持。多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制裁违法犯罪,取得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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