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肯到场怎么离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2-05-22

  一、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离

  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二、离婚不到庭的后果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时,可以用公告送达加缺席审理解决。在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在报刊上登载公告,即依法向对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法院要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力争促使当事人到庭应诉,陈述自己的意见。即使不到庭应诉,也需提出自己的书面意见。如果不到庭应诉也不提出书面意见,法院就应找到被告向其询问意见并作出调查笔录,这样法院即可据此作出离婚与否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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