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法律制度。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那么离婚传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诉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不出庭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在起诉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之后,我们首先要确定好离婚诉讼的时间,然后就需要准备好起诉离婚的答辩状和证据等等,同时也要想好是自己申诉答辩还是聘请律师。如果聘请律师,律师会帮忙写好答辩状、告知收集哪些证据,这些都是起诉离婚收到法院传票必须要做的,如果起诉离婚收到法院传票不能出庭的,必须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二、缺席判决的法律适用
缺席判决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结案率,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一)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五)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三、缺席判决有效吗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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