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2-02-24

  往往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很多对妻子拳打脚踢,但是妻子要离婚的时候又死活不肯离婚的情况,那么离婚诉讼需要本人亲自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诉讼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一、离婚诉讼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庭审时需要双方本人到场参加庭审,不出庭参加庭审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因其不能表达自己意思,所以由其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二、想离婚怕对方报复怎么办

  离婚后,即算是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即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男方报复或者骚扰的可以报警处理。具体还是要看对方报复和骚扰方式和造成的后果,如果其行为已经严重地威胁到人身安全,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等其他情况下要及时报警处理,已经构成违反治安处罚法。若是在离婚期间有威胁恐吓甚至家庭暴力行为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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