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举证不是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即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可以提交以下4个方面的证据,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所负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例如一方对外举债后将借到的资金花费在出轨对象的身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举债用于个人消费或者生产经营,并不能认定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因为个人正常的消费是生活的一部分;
而用于生产经营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如果取得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发生亏损形成债务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双方签订过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对于该约定是明知的。
3、一方所负债务是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
4、一方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其从事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共同债务和连带债务的区别
共同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
1、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2、共同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债务可以部分履行;
3、对连带债务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共同之债除履行外仅有相对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条第一款 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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