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贷后死亡,妻子需要还款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2-03-28

  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那么丈夫借贷后死亡,妻子需要还款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丈夫借贷后死亡妻子需要还款吗

  丈夫欠债后死亡,妻子继承其遗产的,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放弃继承其遗产的,不需要承担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丈夫债务会影响房产吗

  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子虽然给了另一方,即便房产证是一个人的名字,不能改变该房产的夫妻共同财的属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人仍然可以要求用该房产来偿还债务。

  如果负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自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房产证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不代表所有权就都是女方的,只是女方可以不经过别人许可而处置房产。具体还要看出资情况。

  三、婚后如何避免承担老公个人债务

  如果想避免承担老公的个人债务,可以事前达成协议,约定对于什么样的债务另一方不予承担,对于达成合意的约定,法院一般予以保护。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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