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能处分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2-11-29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由处分人赔偿。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单独处分的处理如下: 1、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财产的,数额较小的,应当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夫妻双方都有权处分共同财产; 2、金额较大的,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处分,确认处分无效。受让人善意取得并支付合理价款的,处分有效,不得申请撤销。但是,夫妻一方应当对行为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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