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一定要写所有房产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2-05-22

  一、离婚协议一定要写所有房产吗

  1.视情况而定,这并不是必须的。

  2.实际需要看究竟夫妻通过哪种方式来离婚,若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其中就要求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要求是一式三份。但要是诉讼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书就不是必须的了,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就可以不签订。

  二、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怎么办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了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三、离婚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有这样的作用,双方曾协商一致同意离婚,这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双方曾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这是法院分割夫妻财产的参考因素;双方就子女抚养曾达成协议,这是法院判决子女归属的重要依据。如果是协议离婚,自然离婚协议书是必备不可少的,但如果是在诉讼离婚中,此时离婚协议就是可有可无。当然,如果离婚夫妻在约定离婚协议的时候,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则此时就会导致约定无效。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当然,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付费咨询电话

135-028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