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一般指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对方不肯分财产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对方不肯分财产怎么办
离婚只要不同意分财产就可以进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分财产要查银行账户吗
离婚后,一方无权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对方的婚前银行卡支取细节。因为,对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知道,人民法院也是不会同意调查的。 如果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为了弄清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事实情况,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的银行卡明细单子的,即离婚前的银行卡支取细节。 人民法院经过查证属实的话,对另一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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