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肯定会多少存在一定的问题,最担心的就是这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够生效,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公证只是证明双方签定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离婚协议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也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讲,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离婚协议书以双方离婚为生效要件。即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把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备案,这份离婚协议仍然没有生效。双方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在对协议内容反悔的,即使已经办理公证,法院还是会认定离婚协议没有生效。
二、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
(一)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二)子女的户籍证明;
(三)离婚协议草稿;
(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五)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一)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二)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来源:网页链接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三)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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