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必须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0-11-20

  在我国一旦被继承人离世之后,那么就会进行相关的遗产分割程序了,一旦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话,就会根据其遗嘱内容来进行财产的分配,没有遗嘱才会进行法定继承,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遗产必须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遗产必须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吗

  遗产不一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除了法定继承还有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二、法定继承遗产的顺序是怎样

  1、继承遗产的排位指的就是,当被继承人身故以后,依法继承其财产的人的排名顺序。

  首批次排位:法定的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的孩子、当事人的父母。

  次批次排位:当事人的亲生兄弟姐妹、自己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2、法定的继承流程开启以后,首先由首批次继承人继承,次批次继承人不能参与。若并无首批次继承人的,才可以由次批次继承人参与。

  《继承法》第十二条特意表明了:如果自己的丈夫已经身故的儿媳,对于男方父母;自己妻子已经身故的女婿,对于女方父母,做出了最重要的养育行为的,也会被作为首批次继承人,并且享有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样的分配权利。

  在遗产继承这一部分,如果死者在世时在遗嘱中对继承人和继承顺序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在继承遗嘱时就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

  三、遗产的分配比例是怎样

  在《继承法》第十三条中对如何进行公平的比例分配做出了相当严肃的说明,一般来说要从两方面进行解析:

  1、当同一批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每个人所继承的财产应该是相同份额的,并不存在差别。这是最普通的在继承法中所规定的事项,但是这也是在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发生时所规定的顺序。

  2、在特殊的情况下,每个人的分配金额可能会有差别。根据据相关法律表明,特殊情况主要有:

  (1)在日常生活中特别困难,而且自身很难有劳动力得到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应酌情多分配一些份额。在这里,生活困难和自身劳动力差是必要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有这两种情况才能被酌情多进行一些分配,而且是需要强制执行的。但是继承人不得因为有此项规定就假装自己符合该规定,以谋求更高的分配比例,如果经过调查核实,是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

  (2)对于被继承人身故之前,有其他人对其行使了最主要的照顾义务的,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中有人与被继承人长时间在一起生活的,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可以多分配一部分给他。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必须由其他继承人商议同意后才能进行,如果不同意法律上也没有具体支持的依据。

  (3)对于自身有条件对于被继承人生前能够进行抚养的,却没有尽到自身的养育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是可以不对其进行分配或者少分配一给他,这是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的原则性问题。

  3、不管是在哪个批次中的继承人,符合了以下条件之一的,理应少分或者不能参与遗产分配

  (1)继承人自身有能力却不尽到抚养义务的。

  (2)通过所有继承人一致商议可以自行决定分配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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