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房产公证费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0-11-19

  对于房产的公证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事情,毕竟这是关系到相应房产是否合规的情况的。在现代的法律中对于继承的规定是十分之多的,现在继承财产的情况也是十分之多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就是对于相应的房产继承的公证费用了。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法定继承房产公证费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定继承房产公证费是多少

  1、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2、关于继承权公证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3、关于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100以下(含100) 5

  (2)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3)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4)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6)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7)10000以上部分 0.1

  二、法定继承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法定继承法律特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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