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公证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0-09-27

  众所周知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当中是会产生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当然并不是每一种债务都能够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所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公证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公证

  《公证法》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公证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三、夫妻债务的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付费咨询电话

135-028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