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能撇清婚内的债务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0-08-29

  只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即使夫妻双方离了婚,夫妻任何一方都仍需要对共同债务进行清偿,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则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怎样能撇清婚内的债务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怎样能撇清婚内的债务

  1、债权人与借债的夫妻一方已经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若能证明他们之间有这个约定,可拒绝偿还。

  2、第三人已经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仍然同意借款给夫妻一方,那么这个对外所负的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共同偿还。

  3、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以个人名义借债的一方如果不能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4、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如果借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这个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另一方能证明一方借债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也不需要共同偿还债务。

怎样能撇清婚内债务

二、婚内债务公证如何做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对婚内债务进行公证的,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并且提供相应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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