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夫妻离婚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夫妻双方离婚后的债务问题也就成了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那离婚债务分割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离婚债务新规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债务分割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
1、当事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2、违法者责任自负原则
夫妻间负有法定的相互扶养这一作为义务,一方故意不履行的,属虐待、遗弃行为,被虐待、遗弃的一方为生活、医疗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因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故应由违法者全部负担。
3、离婚协议判决效力只及于本案当事人原则
4、公平原则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其立法本意体现了公平原则。其中既肯定了财产约定的效力,又制约了财产方面权利、义务的失衡。
二、婚姻法离婚债务新规有哪些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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