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未写存款继承人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19-10-21

  为了避免在继承遗产时出现任何的争议也是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的,在遗嘱中也是需要写明当事人的所有财产以及财产分配的具体情况,如果遗嘱没有写存款的继承人是可以通过办理公证手续提取存款的,那么在办理公证手续时也是需要当事人携带存款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等材料,如果存款人没有法定的继承人同时也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经过公证部门的证明后存款会上缴国库。

  一、遗嘱未写存款继承人怎么办?

  可以办理公证,拿着公证书去银行取款,或者向法院起诉,以遗产继承纠纷立案。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2.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和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确实死亡,如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或其他可证明存款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3,在我国定居的外侨(包括无国籍者)在我国银行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4.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友好社团、当地侨团和爱国侨领、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并由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再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未建交,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内银行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应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5.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的证明,暂按财政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二、继承银行存款必须要公证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因此李女士须办理相关公证后才能从银行支取该存款。

  提出公证申请需准备的文件有:存款人死亡证明;存款银行的名称、户名、账号、存款日期、金额等;申请人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单位证明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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