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立财产遗嘱怎么写?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19-08-20

  遗嘱是确定遗产分配的一个重要相关因素。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家父立财产遗嘱怎么写?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 (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 (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 (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 (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当下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改变遗嘱观念。

  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

  二、树立权利意识。

  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及时立遗嘱。

  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

  四、注意选择方式。

  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

  五、内容合法完善。

  遗嘱的内容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或打印要清晰。

  六、注意保密。

  老人订立遗嘱后,遗嘱内容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被别人篡改。

  七、生前可以撤销或修改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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