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材料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18-10-10

  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材料有哪些?诉讼离婚不是离婚时的最好选择,但也是一种很有效的选择,但是合适的时候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夫妻一方在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就包括:1、婚姻关系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3、子女情况的证明;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5、住房的性质、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一、男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离婚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吗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离婚具有人身属性,因此对于上述(一)、(二)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至于(三)、(四)项规定的情形,完全更是完全可以适用于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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