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伪造债务如何证明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18-10-22

  在离婚的时候,不管一方是有转移、藏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还是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对于另一方方而言,自身的利益其实都是有遭受损害的。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一、离婚一方伪造债务如何证明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离婚时法院怎样处理伪造债务

  1、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

  2、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

  三、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有哪些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四、离婚一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你认为王某与胡某之间的债务系伪造,关键是要对自己的这一主张举证证明。

  应当收集好借据言明的借款日期和当时家庭的收入支出状况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债务系伪造的各种证据。

  如果该项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根据《婚姻法》第41条关于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的规定,这债务不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而应由j借债个人负责偿还。

  当对方讲出借款在夫妻共同生活中的用途时,另一方就得列出当时家庭的收支情况等证据进行反驳。

  审判人员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分析考虑,必然会对对方与债权方之间债务的真伪作出一个正确的判断。

  若审判人员认定对方伪造债务,就会根据《婚姻法》的前述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对方视情况作出少分或不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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