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中的房产过户有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18-10-17

  协议离婚中的房产过户有哪些问题?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婚姻关系结束时,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夫妻,房产变更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

  1、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 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个人所得税的免征

  税务总局在相关通知中明确了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方式,根据一定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通知称,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 得的收入,扣除其相应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 的比例。

  通知指出,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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