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戴维。
下面我将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的问题,简单分析如下:
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以及接受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接受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时,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
第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该婚内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涉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四、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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